第一百三十七章 霜天万类,皆为我用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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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那一晚的经历,哪怕变成了鬼,覃家女儿也永生永世无法忘却。

    夜深,她已睡了。

    忽听风声骤急,惊醒过来。

    眼一睁,一个蒙面的身影便已闯进屋里。

    对她行那龌龊之事。

    覃家女儿口不能言,身不能动,毫无反抗之力。

    最后,随着那种一切都被抽干的可怕感觉与无尽的痛苦中,她永远闭上了眼。

    痛苦,怨气,仇恨,混杂在一起。

    最终化作未遂之愿,死不瞑目。

    这才被在一旁和围观群众一起看热闹的余琛,碰到了。

    将她的冤魂摄进度人经里。

    “有什么头绪么?”文圣老头儿问他。

    余琛摇头。

    从那覃家女儿的走马灯来看,只能看出那人体型中等,穿一身白。

    至于面容模样,因为那凶手蒙着面,所以覃家女儿也没看到。

    “那你打算怎么办?”

    文圣老头儿晓得余琛在给死人办事儿,虽然不清楚这可怜的女子的遗愿究竟是什么,但无外乎就是捉住凶手之类的。

    “这般炼炁士做事儿,通常不会留下什么痕迹——至少大刑司那一套捉凡人的法子,是没用的。”

    文圣老头儿开口道:“看这可怜女娃的模样,应当是被采补了——而采补一事,炉鼎条件苛刻,老夫认为可以通过找到下一个可能的受害者来守株待兔。”

    余琛收起度人经,转过头来,摇头:“不用那么麻烦。”

    然后,在文圣老头儿茫然的目光中,余琛径直走出阴暗巷子,在街上乱逛。

    这会儿,行人百姓,多已经散去了。

    空旷长街,人烟寥寥。

    那些先前被踏出的脚印儿,也在大风雪之下被掩埋。

    文圣说得对,炼炁士杀人行凶的案子和凡人犯案,完全是两个概念。

    比如凡人无论是溜门撬锁,还是掀瓦踩梁,多多少少会留下痕迹。

    但炼炁士呢?

    人家一跃数丈,能直接从雪里跳进你屋子里去。

    踏雪无痕之间,更不会留下什么足印。

    又说目击者,一个炼炁士倘若不想让伱寻常人发现踪影,那简直不要太简单了。

    可以肯定的是,那凶手无论是来去之间,都刻意避开了人群。

    但偏偏啊,官府的目击者,必须是人,必须能交流说话。

    而余琛,不需要。

    从某种意义上讲,虫鱼鸟兽,都可以是他的“眼睛”。

    霜天万类,尽为我用。

    一路走过。

    看起来就像是毫无规律地乱晃。

    但他所过之处,无论是天上的野鸟,还是阴沟里的老鼠,都在那一刻,发出声音。

    纷繁的,无数的信息,传入余琛的脑海。

    一只盘旋的野鸟看到了,在覃府被大刑司和围观群众围住之前,的确有一个浑身雪白的人影从覃府中飞掠而出。

    一头房顶上的老鼠看到了,那人影一跃数十丈,悄然无声,朝某个方向而去。

    一只看门的家犬看到了,那人影裹挟风雪,最后离开了福泽城区,踏进了长安城区的方向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就好似那索命恶鬼,余琛一路追踪。

    最后,在城东永乐城区的一座庞大宅邸前,停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抬头一望。

    灰黑的巍峨高墙好似阴云一般耸立,一座座森严肃穆的宫阙勾勒出庄严的连绵阴影。

    漆黑,冷硬。

    这是余琛的第一印象。

    长安官邸。

    长安城区的第一住宅区。

    而这官邸中,又分了无数个四四方方的宅子,一宅就是一户。

    金陵城五成以上的官员,都住在里边儿。

    无数鸟兽的目击下,那雪白身影的踪迹最后就是翻越长安官邸的围墙去到了里边儿,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余琛的脸色,阴沉下来。

    因为他知晓这长安城区的长安官邸,住的要么就是官员,要么就是官员亲眷。

    那月末淫魔,是金陵的官儿?

    或者说,是官吏的亲属?

    另外,作为金陵大半官吏与其家属的住宅,长安官邸里护卫森严,个顶个儿都是好手。

    据文圣老头儿说,里边儿甚至还住着不止一位的灵相境的炼炁士。

    所以这地儿,余琛闯不进去。

    但没关系。

    因为采补这事儿一旦开始,就好似那上瘾之毒一般,没法停。

    那月末淫魔,一定还会出手。

    只要他敢出来,余琛就能找到他。

    在远远的房顶上留下两枚纸鹤后,余琛转身离开了长安城区,回到万家陵上。

    按那月末淫魔的尿性,一般是月末的深夜犯案。

    今儿已经过了。

    那么明晚,他应当会再度出手。

    到了那时,一切罪债,就该偿了。

    (本章完)